千古奇怨谁人听,无人敢翻案的中国古代四

 

中国古代四大冤案:杨乃武与小白菜案、杨三姐告状案、张汶祥刺马案、淮安奇案在中国家喻户晓,甚至被搬上了舞台、电影、电视屏幕。其实,在中国古代,有另外的“四大案”流传更广、影响更深、名气更大。更奇者,其结果千年来无人敢于置啄,为其翻案者别说“株连九族”、“身消影灭”、“遗臭万年”等罪名,连想都不敢想。

一、铡美案----四奸之一:陈世美

“驸马爷,近前看端详。上写着秦香莲她三十二岁,状告当朝驸马郎······”一曲“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”耳熟能详,一件“铡美案”人尽皆知,京剧、豫剧、秦腔轮番上场,小说、话剧、电影、电视剧一个不缺,几百年来陈世美成了“杀妻弃子”、“忘恩负义”、“白眼狼”的代名词。

其实,宋朝时根本就没有“陈世美”这个人,包黑子也没有所谓的“三口铡刀”,尤其是驸马这一类的皇族外戚也不是包黑子的管理范围之内,以“仁孝”治国的宋朝也不可能让一个公主下嫁“有妇之夫”,科举的告身上会明明白白地写着“已婚”的。

有学者考究说陈世美是明末清初人,科第出身,官至布*司,为其友嫉恨,遂编剧侮之。谁想创作水平太高,流传甚广,“陈世美”先生穿越宋朝,成为一代“奸人”!不论或真或假,宋朝并无陈世美其人,凭空捏造,千古一冤。

二、“岳飞被害案”-----四奸之二:秦桧

“青山有幸埋忠骨,白铁无辜铸佞臣”,流芳百世的岳飞,遗臭万年的秦桧,是中国人判定忠奸的标准。忠到极点,连臭名昭著的明代东厂都把岳飞的画像挂到中堂以示其“忠义”;坏到 ,以致于岳、秦两家千年来从不通婚,杭州岳飞墓前秦桧夫妇跪像前痰迹斑斑。“人从宋后少名桧,我到坟前愧姓秦”,可见人们对其的恨意。

其实秦桧仪表堂堂、风度儒雅、才华过人,我们最常用的宋体字就是秦桧所创,不过要是叫“秦体”或“桧体”是要叫人骂祖宗的,只好叫宋体。宋朝六大奸相并无秦桧,相比于蔡京、童贯把北宋弄得国破君亡,秦桧在*时南宋经济、*事还有上升之势。

秦桧杀岳飞?呵呵!

其一,秦桧官居宰相,岳飞位居枢密副使,**不同,宋朝武官不值钱,就比如狄青也是枢密副使,搁置不用、不当人看,可以。但要杀了,没有皇帝旨意,肯定不行。

其二,罗织罪名。大家都清楚的记得秦桧对韩世忠质询的答复:莫须有!也就是:可能有吧,大概有吧。千年来人们一直认为秦桧狂妄嚣张如此,连罪名都不具体就敢杀人。其实我认为这句话现在的中国人最明白,当你无缘无故地被警察抓了,当你莫名其妙地被“有关部门”整了,你去问,就这话。耳熟吧!没啥事,但你得罪人了!你得罪大人了!明白了?

岳飞得罪谁了?皇帝!赵构!你*纪严明没错,你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没错,你直捣*龙没错,但你“迎还二帝”?我的父皇、皇兄?整不死你!于是岳飞“杯具”了。当然,皇帝不能直接说,也不能直接办,数来数去,秦桧这个经办者或者以后的替罪羊正好合适。至于杀错了,办差了,为尊者讳,只能是你秦大人扛锄了,和“临时工”没多大区别。

三、“焚书坑儒”案-------四奸之三:秦始皇嬴*

“秦王扫六合,虎视何雄哉”,雄心万丈的始皇大帝一生中最伟大的业绩是扫灭六国、统一华夏,一生中最令人诟病的就是“焚书坑儒”。由此秦皇赢得了“暴虐”之名,秦朝也被人呼之曰“暴秦”。其本人更被穿凿附会成吕不韦之子,切齿之声咄咄可闻。

“焚书坑儒”其实是儒、法之争的结果,荀子学派(法家学派)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,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(地主*治)与分封诸侯(领主*治)的争论上,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。由于“周礼”是儒家的根本,分封诸侯是周朝的最主要特征,儒家当然竭力争取。始皇帝要消除六国的影响、实现“大一统”的国家体制,自然也是寸土不让。再加上儒家方士利用秦皇“长生不老”的欲望,向秦始皇推荐不老药中*死人,秦始皇怒不可遏,便有了“焚书坑儒”之举。

说秦始皇冤枉的原因有以下几点:一、*治斗争是残酷的,说你死我活毫不为过。无法和解的斗争结果就是肉体的消灭或精神上的毁灭,或者两者合一。分封统治和皇权集中制势同水火,当然是谁的拳头硬谁胜利了。二、“焚书”是虚晃一枪之举。按丞相李斯所奏之言,除了博士官所掌管的之外,天下有敢收藏《诗》、《书》、诸子百家著作的,全都交到地方官那里一起烧掉。可见“焚书”只是为了在全国“统一思想”的明面措施,在官方仍有“备份”,文化传承并未断档。三、所谓“坑儒”更是后代儒家使用的一个文字游戏,颇有“标题*”的嫌疑。事实是并没有“坑”所有的“儒”,所杀人数只是四百六十人。而且这些人是所谓的儒家“方士”,也就是炼制长生不老“仙丹”的人,因为“仙丹”致死人命,在现在妥妥一个“邪教”分子,不死都没有天理了。四、秦之前是百家争鸣,秦朝是法家当权,秦亡后儒家用所谓的“天人感应”学说与皇权一拍即合,独霸中华数千年,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,于是秦始皇成了“暴君”,“焚书坑儒”成了毁灭人伦之举。

从现在的角度看,儒法斗争是守旧派和改革派的斗争,秦皇无过有功。焚书、坑儒本是无稽之谈。至于杀了四百多人,那可是封建社会,随便诛连一族就得成百上千人。相对于满清的“文字狱”,相对于基督教的“火刑柱”,温和多了。

四、“魏忠贤”案-----四奸之四:魏忠贤

说起魏忠贤,随便在网络词条搜索中都可以找到这样的描述:宦官专权,阉*当*,网罗*羽,排斥异己,杀戮大臣,欺压人民,暴虐无道,等等。魏忠贤被崇祯皇帝处死时,被列二十四条罪状,实乃大奸之魁,大恶之首。

其实,在魏忠贤当权期间,*绩还是值得肯定的。*事上,一扫万历“三大征”的颓势,与后金(满清前身)的战争处于上风,宁远大捷轰死了努尔哈赤,多次重创皇太极,颇有光复辽东之势。内*上,加强税收改革,国库充裕,兵无欠饷,天灾人祸也在可控范围之内。相对于崇祯年间饿殍盈野,盗贼蜂起,战场上一败涂地,国库内空空如也,内阁首辅换了十几个却束手无策,不知强了多少,

究其原因,造成魏忠贤遭处死的原因是有“潜台词”的:

一)、魏忠贤干了皇帝的活。明朝的上层构架是这样的:皇帝是决策人,太监是秘书班子,内阁是执行机构。问题是魏忠贤的领导天启皇帝是一个奇葩,木匠手艺超类拔萃,皇帝工作漫不经心,魏忠贤只好把皇帝的工作也干了,这就是所谓的“批红权”。天启可以,无心*事,但作为有明以来最敬业的皇帝之一崇祯来说却是决无可忍,其下场可想而知。

二)魏忠贤挡了文官的道。明朝末年的文官堪称有史以来最团结、最强硬、最贪婪、最无耻的疯狗集团,*权、财权、人权、话语权企于独揽,商业、矿产、外贸、土地只进不出。最可怕的是,文官集团是有了名的不怕死,不怕庭杖、不怕牢狱、不怕流放、不怕杀头,一个倒了一个站起,前赴后继,蜂拥而上。为了牢牢把握手中的权力和利益,一遇阻挡,便疯狂反击。做为文官集团的死对头,做为权利和利益的争夺者,魏忠贤自然是他们的眼中钉。

三)魏忠贤抢了文官的财。明末的文官集团是非常有钱的,他们和商人、世家勾结在一起,掌控了整个国家相当一部分的财富。商业、矿产、外贸、土地的暴利使得他们和勋贵集团一样,成为了盘踞在国家和百姓身上的寄生虫。他们以文化为基础(如东林*、复社)、以商业为依靠、以官员为喉舌,组织严密,上下呼应,行为无所不用其极。发生在苏州的抗税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苏州市民为了抵抗魏忠贤加派捐税(其实是根本不想交税,文官和世家也从来没有缴税的习惯和想法),万余人冲击府衙(其实是商人、矿主、世家、文官鼓动)、殴打缇骑,酿成暴乱,五位“义士”“慷慨就义”。复社的 张溥还写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文章《五人墓碑记》(此文曾收录于中学课本),一时间魏忠贤欺压人民、暴虐无道的形象确凿无疑。文官集团为了利益无所不用其极的嘴脸也暴露无疑。

四)魏忠贤做了正常人的事。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基础建立在“礼制”之上,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可毁伤。士子貌相丑陋尚且不能做官,何况身有残疾之人。在文官看来,所谓“身位低下”,出身、身体卑微,位置就应该低下,宦官“没有文化”,武官“不长脑子”,只有文官胸怀大志、腹有良策。张载说得好: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,为往圣继绝学,为万世开太平。魏忠贤出身卑微、身有残疾,只配端茶倒水、打扫庭院,岂敢参与国家大事。更何况魏阉手握批奏大权,十万宦官、十万缇骑,那还了得!

史书是文人书写的,历史是后人评判的。毁誉不凭纸墨,好恶不判忠奸,功过不能互掩,臧否不畏流年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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